小編從貴州財經職業學院了解到,本年度的分類考試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今天特將相關內容整理如下,對此感興趣的,趕緊跟著向陽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貴州財經職業學院2024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貴州財經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云站路50號
學校情況簡介:貴州財經職業學院隸屬貴州省財政廳,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首批《數字化會計教育認定(DAEC)項目》標桿校認定單位、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教育部學生綜合素質訓練基地、全國會計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常務副理事長單位、全國財經職業教育集團副理事長單位,獲批國家級職業教育示范性虛擬仿真實訓基地。學校位于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云站路50號,占地面積549畝,目前,已完成14.7萬平方米的建設,可容納8000人的辦學規模。學校擁有館藏紙質圖書15.98萬冊、數字圖書資源11.54萬冊,建有智能財務共享中心、新商科智慧學習工場等51個校內實訓基地,實踐教學條件在全省財經職業教育中基于領先水平。學校現有專任教師290人,副高及以上職稱39人(正高2人),具有碩士學位以上105人,在讀博士4人,雙師素質175人;現有“名師工作室”1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1個,清鎮市管專家1人。學校本著“以德修身、以技立業、服務基層”的辦學理念,堅持“明德至善、誠信至上”的校訓,秉承“家國情懷、擔當奉獻”的新時代學校精神,以打造服務新時代貴州基層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財經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搖籃為使命,堅持“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戰略,樹牢“貴”字大理念,擦亮“財”字金招牌,做實“職”字新類型,心系財政、感恩奮進,致力為多彩貴州現代化建設培養更多“講政治、守誠信、精技能、記鄉愁”的基層應用型高素質財經技術技能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機構: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副校長、教學副校長擔任,成員包括教務部門負責人、招生就業部門負責人、系部負責人和相關處室負責人組成,全面處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
第五條? 監督機構: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的紀檢領導小組,實行事前備案制,實行事前防控,招生監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監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4年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
1.高中類: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2013年(含)以后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
2.中職類:已參加我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
3.專項類:貴州戶籍退役軍人和我省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
報名流程:
1.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按照《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3〕21號)執行。
2.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報名及志愿填報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免收報名考試費,各類人員相關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按現行規定執行。
現場確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省招生考試院將對報名資格進行抽查。
(1)退役軍人須持有《退出現役證》、本人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在所報考的高職(專科)院校的確認點進行初審登記并辦理報名手續。
(2)農民工須持本人戶口簿、在黔務工6個月及以上(應提供勞動合同證明、在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等在黔務工證明)相關證明材料在所報考的高職(專科)院校的確認點辦理報名手續。
(3)下崗失業人員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后,須持本人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在所報考的高職(專科)院校的確認點辦理報名手續。
(4)企業員工須持在黔務工6個月及以上(應提供勞動合同證明、在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等在黔務工證明)。在所報考的高職(專科)院校的確認點辦理報名手續。原則上由我省企業集體向有關高校提出報名需求。
(5)高素質農民、基層農技人員須按農業農村部門的相關規定提供證明材料在所報考的高職(專科)院校的確認點辦理報名手續。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1.志愿填報時間:2024年3月11日09:00至3月17日17:00,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一所院校的最多六個專業志愿。
2.征集志愿時間:2024年4月2日09:00至4月8日17:00,凡符合報考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缺額情況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一所院校的專業志愿。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
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2024年,往屆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評價使用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領取高中畢業證書);應屆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評價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完成10門課程考試,每個科目須達到合格,可領取高中畢業證書)。貴州戶籍考生在省外就讀,返回貴州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須經貴州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認定。達到此條件并符合高職(專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畢業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二)中職畢業生
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綜合考試全省統考,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主要包含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并根據文化綜合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擇優錄取。(2024年分類考試招生中職畢業生文化綜合考試時間安排:3月2日上午9:00—11:30)
(三)專項類考生(貴州戶籍退役軍人和我省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
對于符合初審條件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企業員工、高素質農民和基層農技人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由我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依據測試成績錄取,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錄取原則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成績=文化素質(百分制)×5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百分制)×50%。
(二)中職畢業生的成績=文化綜合考試(百分制)×40%+職業技能測試(百分制)×60%,其中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百分制、筆試)×50%+技術技能測試(百分制、面試)×50%。
(三)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普通高中畢業生及專項類考生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中職畢業生技術技能測試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社會考生由鄉鎮、街道服務中心),根據考生本人的表現,實事求是地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2.考生評價的標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努力學習,身心健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評價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以及改正錯誤的表現等詳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五)身體檢查
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均須參加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體檢。退役軍人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均須參照高考體檢標準自行前往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體檢。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照省招生委員會、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和省殘疾人聯合會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對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教育廳牽頭舉辦的貴州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可免試進入高職(專科)院校學習,專業須相同或相近。
(七)對符合免試條件并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試錄取。
(八)參與3+3中高職貫通分段制轉錄的考生不能參加高職分類考試和統一高考。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獎學金情況: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
3.學校獎學金:一等獎1600元/年·生、二等獎1200元/年·生、三等獎800元/年·生;
第十四條? 助學金情況:根據國家政策,可申請相應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2800元/年·生—3800元/年·生;
2.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免(補助)學費:3500元/年·生,扶貧專項助學金:1000元/年·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8000元/年·生;
4.大學生應征入伍:2000元/年·生。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州財經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貴州財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0851-86807971
學校詳細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云站路50號
郵編:5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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